2012年12月19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将54种物质加入高度关注物质(SVHC)候选清单,使这一清单中的物质数量目前已达到138种。
针对新加入候选清单的物质,生产或进口这些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物品的企业,应了解是否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从物质加入清单之日起,如果物品中含有该物质,并且重量比超过0.1%,则该物品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(EEA)内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充分信息,确保客户可以安全地使用物品,或者在收到消费者的要求后45天以内提供相关信息。上述信息必须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。
从即日起到2013年6月19日,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物品,其生产商和进口商有6个月的时间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进行通报:
如有需求请致电:0755-29475656